3·15识真辨假,守护消费安全|我院赴水上公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王艺帆 时间:2025-03-14 点击数:


为增强民众的消费安全意识,普及维权法律知识,3月13日上午9时,我院团委书记梁贺超带领团委普法志愿者小队赴新华区水上公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新华区司法局普法志愿者,杜北街道、联盟街道志愿者参加。

春满枝头,暖阳初升,我院普法志愿小队来到水上公园北侧,开始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拉横幅、贴海报、设置活动区域、整理宣讲传单......一抹抹靓丽的志愿蓝在现场忙碌穿梭,有条不紊地准备着。不一会儿,资料发放区、趣味互动区、咨询答疑区三个区域已然布置完毕,本次活动融合了“宣传、咨询、援助”三大功能,在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上,依托宣讲、互动、答疑等形式为居民群众提供“学法问法、正确维权”的法治窗口。

接地气,求实效,普法活动寓教于乐

“消费陷阱有哪些?”“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如何依法维权?”不少居民在趣味问答处,找到了答案。在普法志愿者的引导下,居民们有序参与体验有奖问答,答对题目即可获得小奖品。志愿者们通俗易懂的介绍、主题鲜明的展板、鲜活生动的互动,营造出全民共筑消费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志愿者们为广大群众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其明辨风险,推动依法维权观念入脑入心。

广触及,重宣传,志愿服务以案说法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普法宣传员结合鲜活事例以案说法。现实中不少居民会因为粗心大意或遇到不良商家陷入消费陷阱,一些不法分子用免费赠送、消费返利等诱骗消费者,严重危害居民的合法权益。对此,普法志愿者们针对相关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中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生动化、形象化讲述,让居民们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多层次,全方位,理性维权依法合规

“网购到家货物破损,商家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呢?”“遇到不良商家,收了钱却迟迟不发货,不办理退款应该用什么途径解决呀?”来自新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们现场分析判断案情,为居民们答疑解惑。

新华区普法志愿者表示:“法治宣传进公园、社区、街头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普法活动和法律咨询,是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做到疏堵结合,既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更好地维护正当权益,还要进一步提升消费质量,强化消费者保护,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让居民们感受到我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成果,还增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也学会了如何依法维权。下一步,法学院将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普法工作,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贡献经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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