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古希腊思想相通性的法哲学阐释——兼及中华法系复兴的理论前提

作者: 时间:2017-09-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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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刊载于《法学杂志》2012年03期

摘要

春秋战国和古希腊都属于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轴心时代,均为思想的源头,它们对各自的文化思想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先秦儒学和古希腊三位哲人的思想存在诸多的差异,但他们思想的相通性也是非常明显的。他们在实践理性、辩证思维以及对实践智慧的追求和关怀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相通性,这些契合性构成了对儒学与古希腊思想相通性进行法哲学阐释的理论落足点。这些因素也是中华法系复兴的重要理论前提。

作者简介

武建敏,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思想史。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哲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系统地研究了实践法(哲)学的基本理论,学界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出版专著《司法理论与司法模式》《法治类型研究》《马克思法哲学的当代阐释》与《实践法哲学:理论与方法》等7部,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法学杂志》《法学论坛》等期刊发表论文45篇,承担5项省部级研究项目。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法理学、法律逻辑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哲学等课程,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300余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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