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法学院邀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刘佐研究员以“新中国税收立法的回顾和展望”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华主持,2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在报告中,刘佐首先分阶段回顾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的税收立法,并分别介绍了不同时期的立法重点和特征。随后,他对近期完善税收立法进行初步展望,包括继续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立法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增值税法的实施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消费税立法进程,稳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有序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

黄华认为刘佐副会长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税收立法改革的四大进程,报告内容详实、案例新颖,为法学院师生的财税法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本次学术报告极具启发性和创新性,有效拓宽了我院师生在税收立法制度领域的研究视野,为师生加强财税法学研究提供了重要思路与方向,对我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培养高水平法律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