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纲,以思为炬——法学院“思政前沿•法案聚焦”活动圆满结束

作者:王艺帆 时间:2025-04-30 点击数:

以法为纲纪,以思为火炬。4月28日下午,“思政前沿·法案聚焦”法律专题演讲活动成功举行。活动掀起思辨热潮,三名宣讲人紧扣社会热点,‌以案释法、以理共情,用精炼的语言、深刻的见解,将思政理论与法律实践巧妙融合,为观众呈现了一场思想与口才碰撞的盛宴。

活动伊始,孙梦悦同学介绍了“小米SU7燃爆致死案件”,在NOA辅助驾驶模式下,车辆以116km/h巡航时,系统因算法缺陷未能识别施工路段封闭路障;驾驶员紧急接管后,受限于‌极短反应窗口‌,最终撞障身亡。施工方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警示义务,无过错事实明确,且道路养护标准符合规定,因此追责高速公路是缺乏法理根基的。

争议焦点集中于小米公司与驾驶员的责任划分:‌小米公司方面‌,虽可依据《民法典》产品责任条款主张举证责任倒置,要求企业自证辅助驾驶系统无缺陷,但受限于智能驾驶系统缺陷鉴定机构稀缺、L2级“辅助功能”仍需驾驶员全程监管等因素,企业实际担责概率趋近于零;‌驾驶员方面‌,因国家标准明确L2级自动驾驶需“手不脱盘、持续监管”,且系统已发出方向盘脱手警告,驾驶员未及时有效接管构成“操作不当”核心过错,大概率需承担责任,因驾驶员身亡,民事赔偿高度依赖车险与人身意外险,技术缺陷风险实质由个人承担。孙梦悦同学最终指出了公众对智能技术的过度信任的问题,强调“生命方向盘必须握于人手”的底线思维。

紧接着,陈良钰同学通过“江某某校园欺凌防卫案”,探讨了‌未成年人遭受群体暴力时防卫意图的认定边界问题‌。14周岁的江某某在厕所遭15人围殴后持刀反击致2人重伤,法院最终认定江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陈良钰同学的演讲聚焦两大争议点:首先,事前约架是否等同斗殴意图。在主观意图上,正当防卫以“制止侵害”为核心,斗殴以“压制对方”为目的,且未成年人易因心智不成熟、力量悬殊而“言语逞强”,本案中江某某全程被动,言语“逞强”不掩防卫本质。其次,备刀防卫是否阻却正当性。从逻辑层面看,事先准备刀具,并不必然会使用;从政策导向看,因事先准备工具的行为一律排除防卫意图的认定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本案中江某某在封闭空间厕所1人对15人,普通防卫手段明显不足,且其携带的非管制刀具,是遭围殴后被动使用,也并未升级暴力,无追击或致命攻击,符合防卫适度性。

随后,董春秀同学以“杭州某AI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为切入点,被告AI平台允许用户上传“奥特曼”图片训练模型,生成实质性近似图片并供其他用户反复使用,原告指控平台构成帮助侵权,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需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AI平台行为是否适用“避风港规则”这一问题,被告主张平台仅提供技术工具,用户自行上传数据并生成内容,应适用“避风港规则”免责。法院则从四方面综合认定平台构成帮助侵权:‌,其一,营利模式与深度参与‌,平台兼具技术服务与内容供给双重属性,远超中立服务者角色;‌其二,侵权事实显著‌,奥特曼形象知名度极高,平台提供的示例图直接展示侵权图片;‌其三,技术放大侵权风险‌,叠加模型后AI可稳定输出侵权图片,且模型可被反复调用、扩散;‌其四,预防措施缺失‌,平台未建立事前审核机制。判决最终突破“技术中立”惯性,援引《民法典》第1197条“红旗规则”,要求AI平台根据技术能力承担合理注意义务,动态平衡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

在判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的生成行为是否侵权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合理控制平台的注意义务。该案的判决坚持了一定的原则,兼顾了多方面的需求,力求在司法层面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

在三位同学完成演讲后,三位嘉宾老师从多重视角,对本次活动展开多维度的深度解析。首先,赵东老师对学生们的演讲表现提出建议,演讲的时候要注重锻炼演讲技能,除了声音洪亮外,还要注重节奏的把握,以及情感投入。

孙梦悦同学的演讲让人联想到了刑法上的严格责任,以环境污染犯罪等公益犯罪为切入点,巧妙地引导大家思考主观罪过在刑法中的常规地位,以及英美刑法中严格责任针对特定犯罪的适用性,这一选题新颖且具有深度,为探讨此类犯罪的法律应对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陈良钰同学的准备非常充足。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不同的观点。防卫意图在历史上叫主观的正当化要素。这个观点在国际上有“不要说”和“必要说”等不同的分类。因昆山龙哥反杀案的影响,目前政策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是比较宽泛的

董春秀同学在演讲中提到了自己的思考,值得称赞。探讨ChatGPT的独创性以及版权归属问题,可以引发一系列值得深思的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判定标准是什么?版权究竟归人工智能本身、设计者开发者还是使用者?这一前沿性话题不仅贴合时代发展,让我们看到法律在科技浪潮下面临的新挑战与新课题。

郭一君老师提醒同学们在场上要不卑不亢,即使紧张也要保持平常心。在选题和演讲方式的探讨上,他指出同学们看待问题时不要太绝对,不要过度依赖形式逻辑,要考虑到复杂的现实情况和第三种可能性。不一定非要得到一个绝对准确或让人信服的结论,因为法律问题往往具有多面性和模糊性,同学们需要更加灵活和全面的思维方式。

随后,李俊青律师赞扬了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优秀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选题的评价中,李律师认为孙梦悦同学的选题最好,案例涉及的小米su7驾驶辅助系统,案件并无定论,发挥空间大、观点超前,选手的表现也可圈可点。董春秀同学的选题次之,虽主题超前,但受限于判决本身。陈良钰同学的选题再次,正当防卫主题易受判决思维限制,实践中律师需要在相同证据下提炼不同观点。

最后,宋立赓老师指出,上台的同学们需要通过多多锻炼来克服紧张情绪,将充分的赛前准备在现场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孙梦悦同学的演讲选题紧扣当下热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讨论价值。但同学们在演讲中可以进一步拓展思维,例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探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使演讲内容更加丰富多元。

针对陈良钰同学的演讲主题,宋立赓老师认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在法律上已有明确规定,可拓展空间相对较小,可以考虑校园欺凌这一话题从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力量的集结的角度切入。

针对董春秀同学的选题,宋老师赞同了李俊青律师的观点,即在面对像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归属这类前沿性问题时,由于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同学们在思考和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式,不要局限于现有法律框架,积极探索各种可能性。

在嘉宾老师的精彩点评后,本期活动的优胜者由现场师生通过投票实时产生,大屏幕数据可视化看板即时跳动,陈良钰同学最终摘得桂冠。活动尾声,全体参赛选手与嘉宾老师一起到台前留下合影,如潮掌声再次漫过现场。

此次演讲活动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圆满收官。感谢全体参与者的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期思政前沿·法案聚焦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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