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作者:王艺帆 时间:2025-11-24 点击数:


近日,河北经贸大学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共建法治共同体合作签约仪式。我校党委副书记王保军,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宇辉出席仪式并致辞。

王保军代表河北经贸大学全体师生,对沧州市中院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学校发展概况。他指出,作为河北省重点建设骨干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构建了“一院一厅局、一团队一县域”特色服务模式,与全省多地多部门建立深度合作,是服务河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智库。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学校秉持“明德崇法、笃行致用”理念,打造了“一体两翼”的法学特色,“一体”是指具有省内最为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课程体系、师资团队财经法学“两翼”是指具有传统优势涉外法学和作为我校新财经建设重要抓手的数字法学相关专业学生在全国赛事中屡获佳绩,毕业生成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深厚家国情怀、扎实法学功底、宽广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他表示,此次合作是校院协同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在共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共创法治建设品牌三方面发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校院合作品牌。

王宇辉对河北经贸大学的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全面介绍了沧州中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年发展。近年来,沧州中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法院调研优胜单位”,16人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且长期注重与高校协同联动,积累了丰富合作经验。他高度认可河北经贸大学的办学实力,提及沧州中院已有9名干警来自该校、8名来自法学院,部分已走上领导岗位,称此次合作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同频共振”。他期待双方以此次合作为纽带,对接审判实务资源与理论研究优势,在人才共育、课题共研、成果共享中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随后,胡海涛与王宇辉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院校共建协议书》;王保军与王宇辉共同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双方举行受聘仪式,邢明军代表我校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史明珠、张凤梅、孙树国、张春明颁发校外实务导师聘书;王宇辉代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校胡海涛、张亮、宋忠胜、王韬、刘义青、陈云朝颁发专家咨询委员聘书。

接下来,双方将进一步扩宽院校协作广度和深度,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搭建共建、共赢、共享人才培养平台,积极探索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和长效合作机制,共同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法治中国建设做贡献。

我校组织部负责人,法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沧州中院相关处室领导及我校在沧州中院工作的校友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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